1680
课时安排:30
课程内容: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(2004)》亦明确规定,企业应当具有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和检验人员,能完成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。检验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》(第六号部长令)文件精神,围绕国家计量工作重点,建立计量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逐步将计量人员考核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。本培训中心将在上海举办食品检验员初、中、高级职业资格考核辅导班,经考核合格者可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(食品检验)等级证书。现将此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工种设置:分为粮油及制品、糕点糖果、乳及乳制品、白酒果酒黄酒、啤酒、饮料、罐头、肉蛋及制品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计9个工种
二、 培训对象:
企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;食品生产企业、经销单位、质量监督部门、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、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。
三、 申报条件:
申报初级人员: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;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;
申报中级人员: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;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(结)业证书;或中专、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;
申报高级人员: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;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(结)业证书;或中专学历,在本岗位工作五年;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;
四、 时间及费用
考核时间:2010年7月25日-27日每月有班欢迎来电咨询
培训费用:初级1680元/人;中级1980元/人;高级2280元/人(含专业理论、教材资料费、理论考核费、证书费)。
五、 报名事宜:
1. 您若决定参加学习,请填好的回执表并回传我培训中心。以便及时注册并办理有关事宜。培训费可提前预交,亦可报到时面交。报到时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和一寸彩照两张;
2. 学员可自带编程器或笔记本电脑和本单位设备工艺图纸等技术资料,以便更好的学习交流解决问题;
3. 参加培训的学员,请务必携带身份证,以便住宿之用;
4. 付款方式及收款资料:开课前将培训费汇入指定账户、银行和账号;或银行汇票、现金结算费用均可;
六、 联系咨询:
上海咨询报名:
地址:上海闸北区长安路1138号中房华东大厦9H 中房华东大厦 邮编:200070
联系人:赵老师 甘老师 电话:021-63537252 13917422722
传 真:021-33035025 E-mail:plccenter@163.com
苏州咨询报名:
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号博济科技创业园3号楼211室 邮编:215000
联系人:赵老师 电话:0512-69209570 13913532629
传 真:0512-69209580 E-mail:plccenterzhy@163.com
公司网站:http: www.plccenter.cn
“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”培训班报名回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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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员姓名 | 性别 | 是否住宿 | 所属部门 | 现任职务 | 申报工种 | 申报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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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可复制、复印。 联系人:赵老师 传真:0512-69209580